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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财政学院
香港财政学院面向大陆地区提供教育培训 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香港财政学院简介: 香港财政学院设立于1953年,前身是香港航运业界经济学校,1974年改名为香港财务学校,1988年在联合香港会计学校的基础上组建香港财政学院,目前已成为远东乃至亚洲著名的财经学府,位列亚洲十大高等财经学府之一。 香港财政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为香港以及中国大陆提供优质的教育,配合知识型社会的需要,在过去50多年,香港财政学院已为社会培养了近60000名合格的社会杰出精英,现已分布于全港及世界各地,为财经界、政治界、工商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香港财政学院拥有港内外300多名资深财政学专家、管理学教授和社会政治精英组成的授学队伍,学院设有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理学院、法律学院、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提供各类学习进修和培训机会,包括副学士、学士、研究生学位及持续教育课程。研究生院则负责管理及发展研究生课程,并为研究生的学习提供支持。 香港财政学院是一所国际化大学,与内地及世界各地多家优质学府有合作和联系。香港财政学院欢迎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入读,营造美好的校园气氛,让学生有机会接触不同文化,诱发创新思维。我们鼓励师生到海内外学府作学术交流,扮演内地与世界的文化桥梁。透过与亚太及其它地区的交流和合作,我们的学生可吸取国际经验,拓阔视野。 香港财政学院是一所充满朝气及不断进取的高等教育学府,致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并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让他们为未来不断转变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作好准备。我们的学生从多方面得到培育和启发,包括与世界级学者交流,修读优质的课程,以及参加多元化的课外活动。我们的毕业生不仅是有自信及能力的专才,也具备跨文化素养,并善于应用信息科技。香港财政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着重学生的实际技能的培养。
院长致辞: 香港财政学院员生秉承勤奋上进、追求卓越、锐意创新的精神。以「全人教育」为其教育目标及理想,并致力培育同学在学问、专业技能和身、心、灵各方面取得均衡发展,财院社群及校园着力提供一个优良的学术环境,这不但有助学生的个人发展;亦有利于培养他们具备终身学习、自我反省和自我完善的能力,及提升他们的自信和专业技能。 财院优秀的员生在数十年间,把财院发展成为一所充满动力的世界级学府。硕果累累的成就无不印证了财院追求创新知识、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心。
香港财政学院院长 钟容健 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为了适应大陆对培养高级管理人才的需要,2006年香港财政学院面向大陆地区开设研究生硕士学位课程班,以满足国内各界有志人士的求知需求。学员修满学分,完成论文,以个人名义向香港财政学院提出论文答辩申请,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香港财政学院硕士学位。 一、开设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课程班 二、招生对象及资格认定 1、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有二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大专学历,并有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3、其他要求须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经香港财政学院批准。 三、教学方式及学制 教学采取在职自修与面授相结合之方式。面授由国内及香港财政学院的教授、专家担纲,中文授课,授课安排于周末,学制两年,其中课程学习18个月,论文撰写6个月。 四、证书颁发 学习期满,各项单科考核通过,颁发香港财政学院研究生毕业证书,论文答辩通过者,即颁发香港财政学院硕士学位证书。 五、获颁学位的资格、程序 1、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提交一份以企业为本进行研究的原创论文; 3、以个人名义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并按指定时间答辩,答辩通过; 4、缴纳规定的费用; 六、报名手续及录取注册 1、交免冠彩色近照12张(其中8张一寸,4张二寸); 2、查验最后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二份; 3、查验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二份; 4、填写报名表(入学申请书);缴交报名费200元; 5、经学校审核批准录取之学员,教学点将在十五日内发出通知; 6、已录取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学点缴费、注册。 七、费用 1、学费:人民币22800元; 2、教材讲义资料费:人民币2000元; 3、预科学费:人民币2000元; 4、学位费:人民币5000元(含论文评审、答辩费); 5、研究生起点者已完成科目可申请豁免,最多可豁免十门,学费依据豁免门数相应酌减。 八、休学(退学) 1、学员入学后,因故暂时不能来校学习,可申请休学和保留学籍,但学员必须在入学后四年内完成学业。 2、学员注册后,可申请退学,在开学两周内退学者,扣除已发教材、资料所需费用外,其它所缴费用可全部退还;开学两周后再退学者,所缴学费和教材、资料费一般不再退还。报名费一律不退。 北京班联系电话:010-87999111 87999118 传真:83741717 于辉老师 136013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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